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2018年第4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公参参与办法>的通知》(苏环规[2023]2号)等法规文件要求,现将《无锡至宜兴城际轨道交通一期工程(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无锡至宜兴城际轨道交通一期工程(重新报批)
项目地址:项目全线位于无锡市境内,涉及宜兴市1个区县,线路自宁杭铁路宜兴站引出,向东经宜兴城区、芳桥至周铁镇。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线路全长约26.144 km,沿路设宜兴站、龙潭路站、东氿广场站、大学城站、经开区站和周铁站,共计建设车站6座,其中地下站4座,高架站2座。另外,无锡至宜兴城际轨道交通一期工程于太湖大道以北、范蠡大道以东、震泽路以南、新中路以西设车辆段1座。全线为双线运行系统,设计行车速度目标值160 km/h,采用电力牵引,行车方式为左侧行车。
编制单位名称: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无锡锡宜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无锡市梁溪区清扬路228号
联系人及电话:王工 0510-81960411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编制单位名称: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rPuS2OQBThIWG20YsMmd2A 提取码: cd8y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即日起,公众可通过上述网络链接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反映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公众意见表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提交至建设单位邮箱,或联系建设单位通过信函、传真等其他方式提交。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无锡锡宜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2025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