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档案局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苏档发〔2007〕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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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江苏省重大建设项目
档案验收办法》的通知
各市档案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各有关部门:
为规范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工作,确保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结合我省实际,省档案局、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制定了《江苏省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实际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省档案局。
江 苏 省 档 案 局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七年八月七日
江苏省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确保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江苏省档案管理条例》,国家档案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重大建设项目是指经各级政府及其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或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第三条 项目档案是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四条 项目档案验收是项目竣工验收的重要组成部分。未经档案验收或档案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进行项目的竣工验收。
第五条 项目建设单位(法人)应将项目档案工作纳入项目建设管理程序,与项目建设实行同步管理,建立项目档案工作领导责任制和相关人员岗位责任制。
第二章 验收组织
第六条 项目档案验收的组织
(一)国务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或核准,委托本省组织验收的项目,由省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组织项目档案的验收。
(二)省级政府及其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或核准的项目由省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组织项目档案的验收。
(三)市和市以下各级政府及其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或核准的项目,由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组织项目档案的验收。
(四)对规模较大、较复杂需组织交工验收(初步验收)的项目,应在验收前由项目主管部门组织项目档案的交工验收(初步验收)。
(五)省档案局负责对全省重大建设项目档案工作及项目档案验收进行监督管理。省有关主管部门,各市、县(市、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行业和辖区内重大建设项目档案工作及项目档案验收前的指导和咨询。
第七条 项目档案验收组的组成
(一)项目档案验收组由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项目主管部门等单位代表组成,组长由验收组织单位人员担任,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专业人员参加验收组;
(二)凡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建设的项目,项目档案验收组成员应包括项目所在地的城建档案接收单位;
(三)项目档案验收组成员人数为不少于5人的单数。
第三章 验收申请
第八条 项目建设单位应在项目竣工验收或交工验收(初步验收)前三个月向档案验收组织单位递交档案验收申请,并附《江苏省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报审表》(一式两份,表式见附件1)和项目档案工作自检报告。
第九条 项目档案验收之前,项目建设单位应组织项目施工、监理单位负责人以及有关人员进行自检,形成项目档案工作自检报告。自检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建设概况及项目档案管理概况;项目档案工作的管理体制和保证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所采取的控制措施;项目文件材料形成、积累、整理、归档和竣工图的编制情况及质量;项目档案信息化管理情况;项目档案安全保管情况;档案在项目建设和试运行中发挥作用情况;项目档案的总体评价、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
第四章 验收程序
第十条 项目档案验收组织单位在收到档案验收申请的10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第十一条 项目档案验收以验收组织单位召集验收会议的形式进行。
第十二条 项目档案验收会议的主要内容:
(一)验收组织单位有关人员主持验收会议,宣布项目档案验收组成员名单;
(二)项目建设单位(法人)汇报项目建设概况和项目档案工作情况;
(三)项目施工单位代表汇报项目施工文件、竣工图的编制及其管理情况;
(四)项目监理单位代表汇报项目监理文件的管理情况和对项目施工文件、竣工图的审核情况;
(五)项目档案验收组检查项目档案及档案管理情况;
(六)项目档案验收组对项目档案质量进行综合评价并形成档案验收意见;
(七)项目档案验收组宣布验收结论。
第十三条 项目档案验收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项目档案验收组半数以上成员同意通过验收的为合格。
第十四条 项目档案验收合格的项目,由项目档案验收组织单位签署确认意见。
第十五条 项目档案验收不合格的项目,由项目档案验收组提出整改意见,要求项目建设单位(法人)于项目竣工验收前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并进行复查。复查后仍不合格的,不得进行竣工验收,并由项目档案验收组提请有关部门对项目建设单位(法人)通报批评。造成档案损失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
第五章 验收要求
第十六条 项目档案验收组全体成员参加项目档案验收会议,项目的建设单位(法人)、设计、施工、监理和生产运行管理或使用单位的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七条 检查项目档案,采用质询、现场查验、抽查案卷的方式。抽查档案的数量应不少于100卷(项目档案总数不足100卷的检查全部档案),抽查重点为项目前期管理性文件、隐蔽工程文件、竣工文件、质检文件、重要合同、协议等。
第十八条 项目档案验收应根据DA/T 28-2002《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对项目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进行评价。具体要求见《江苏省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内容》(附件2)。
第十九条 项目档案验收意见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建设概况;
(二)项目档案管理情况,包括:项目档案工作的组织管理,项目文件材料的形成、收集、整理与归档情况,竣工图的编制情况及质量,档案的种类、数量,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安全性及档案信息化情况评价;
(三)存在问题、整改要求与建议。
(四)档案验收的结论性意见。
第二十条 在项目通过竣工验收之前,建设单位不得将项目档案向任何部门移交。
第二十一条 为及时做好项目档案工作的跟踪指导和验收工作,项目建设单位(法人)应在项目审批或核准后三个月内根据验收组织分工向有关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报送《江苏省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表》(表式见附件3)。未进行竣工验收的项目,每年均应填写该表报送档案行政管理部门。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江苏省档案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其他建设项目的档案验收工作,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2007年9月1日起施行。
附件:1.江苏省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报审表
2.江苏省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内容
3.江苏省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表
附件1
江苏省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报审表
编号:
项目名称 | |||||||||||||||||||
审批(核准)机关 | 审批(核准)日期 | ||||||||||||||||||
建设单位或项目法人 | |||||||||||||||||||
地址 | 邮编 | ||||||||||||||||||
项目总投资(万元) | 建设工期 | 年 月- 年 月 | |||||||||||||||||
主要设计单位 | |||||||||||||||||||
主要施工单位 | |||||||||||||||||||
主要设备安装单位 | |||||||||||||||||||
主要监理单位 | |||||||||||||||||||
档案管理部门名称 | 负 责 人 |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隶属部门 | |||||||||||||||||
专职档案人员数量 | 档案数量(卷) | ||||||||||||||||||
图纸张数 | 排架长度(米) | ||||||||||||||||||
库房/档案工作其他用房面积(平方米) | / | ||||||||||||||||||
档案管理主要 设 施 设 备 | |||||||||||||||||||
计划项目 验收日期 | 计划档案 验收日期 | ||||||||||||||||||
申请单位 自检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项目档案验收意见 |
验收组组长签名: 年 月 日 | |
验收 组织 单位 确认 意见 |
(签 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江苏省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内容
序 号 | 验 收 内 容 |
1 | 组织管理 |
1.1 | 制定项目档案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建立行之有效的档案工作管理体制和工作程序。 |
1.2 | 项目建设单位(法人)对项目档案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对本单位各部门和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进行有效的监督指导;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对项目档案工作的检查监督和指导,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能及时整改;做到项目档案工作与项目建设同步进行。 |
1.3 | 明确项目档案工作分管领导,确定档案工作部门,实行档案工作责任制,并采取了有效的考核措施。 |
1.4 | 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档案管理人员,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网络,档案管理人员经过档案专业岗位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 |
1.5 | 项目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纳入合同管理,要求明确,控制措施有力。 |
1.6 | 保证档案工作所需经费,配备了计算机、复印机及声像器材等必要的办公设备。 |
2 | 文件形成质量 |
2.1 | 所有归档文件材料内容真实,数据可靠,签字手续齐全。 |
2.2 | 竣工图编制准确,修改到位,签署完备,能真实反映项目竣工时的实际情况。 |
2.3 | 归档纸质材料字迹清楚,图样清晰,页面整洁,格式规范,符合耐久性要求;录音、录像文件应保证载体的有效性;长期存储的电子文件使用不可擦除型光盘。 |
3 | 档案收集整理质量 |
3.1 | 各类档案收集齐全完整。 |
3.2 | 档案分类科学,组卷合理,排列有序。 |
3.3 | 卷内目录、卷内备考表、案卷封面、脊背等编制规范。 |
3.4 | 案卷装订整齐、牢固、美观,图样折叠规范。单份文件装订的案卷卷内每份文件首页加盖、填写档号章。 |
3.5 | 编有项目全部档案的案卷目录。 |
4 | 档案安全 |
4.1 | 有独立的档案库房,配置有防火、防盗、防水、防有害生物和温湿度调控等设施。 |
4.2 | 档案柜架、卷盒、卷皮等符合规范要求。 |
4.3 | 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 |
5 | 档案信息化 |
5.1 | 配备档案管理应用系统。 |
5.2 | 全部案卷目录和文件级目录录入档案管理应用系统。 |
5.3 | 项目综合管理性文件和竣工图进行全文数字化。 |
附件3
江苏省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表
项目名称 | ||||||||||||||||
建设单位或项目法人 | ||||||||||||||||
地址 | 邮编 | |||||||||||||||
审批(核准)机关 | 审批(核准)日期 | |||||||||||||||
概算总投资 | 万元 | 计划工期 | 年 月- 年 月 | |||||||||||||
主要单位工程名称 | ||||||||||||||||
现已完成的单位名称 | ||||||||||||||||
主要设计单位 | ||||||||||||||||
主要施工单位 | ||||||||||||||||
主要设备安装单位 | ||||||||||||||||
主要监理单位 | ||||||||||||||||
档案资料管理部门名称 | 隶属部门 | |||||||||||||||
联系电话 | 负责人 | |||||||||||||||
项目建档时间 | ||||||||||||||||
专职档案人员数量 | ||||||||||||||||
库房/档案工作其他用房面积(平方米) | ||||||||||||||||
主要设 施设备 | ||||||||||||||||
现有档案(正本)数量(卷) | 图纸张数 | |||||||||||||||
填表单位 |
(盖章) 年 月 日 | |||||||||||||||
主题词:建设项目 档案 验收 办法 通知 |
江苏省档案局办公室 2007年8月16日印发 |
共印1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