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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地铁1、2、3、4号线110kV主变电所委外维保项目(2020-2023)02标招标公告

  无锡地铁1、2、3、4号线110kV主变电所委外维保项目(2020-2023)02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无锡地铁1、2、3、4号线110kV主变电所委外维保项目(2020-2023)02标,项目业主为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运营日常维护资金(票务收入+财政运营补贴),招标人同项目业主。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项目估算: 1220 万元

2.1.2 资金来源:已落实。

2.1.3 服务期限:2020年9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具体根据3号线或4号线试运营时间确定起止时间。

2.2      招标范围:无锡地铁1、2、3、4号线110kV主变电所委外维保项目(2020-2023)02标

2.3      招标内容:

1.城市电网220kV变电所出线间隔至无锡地铁盛岸、新区和市民中心主变电所AC110kV电缆(含电缆中间头、终端头、通信光缆、交叉互联箱等附属设备)维保。

2.无锡地铁盛岸、新区和市民中心110kV主变电所所有供电系统设备(含出线35kV电缆)及其附属设施维保。

3.无锡地铁3、4号线场段及正线:35kV环网电缆(含电缆中间头、终端头)、电力变压器等大型设备设施的应急抢修支援。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册技术卷 用户需求书。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采用资格后审,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划分

标段内容

1个标段

1.城市电网220kV变电所出线间隔至无锡地铁盛岸、新区和市民中心主变电所AC110kV电缆(含电缆中间头、终端头、通信光缆、交叉互联箱等附属设备)维保。

2.无锡地铁盛岸、新区和市民中心110kV主变电所所有供电系统设备(含出线35kV电缆)及其附属设施维保。

3.无锡地铁3、4号线场段及正线:35kV环网电缆(含电缆中间头、终端头)、电力变压器等大型设备设施的应急抢修支援。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册技术卷 用户需求书。

2.5  评标办法:本次招标的评标将采用综合评估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范围覆盖本项目内容,且证书有效(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      投标人应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与等级同时符合以下要求,且均处在有效期内(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电力设施承装叁级(110kV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

电力设施承修叁级(110kV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维修);

电力设施承试贰级(220kV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试验);

3.3      投标人业绩要求: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五年整期间至少有一项年度合同金额≥300万元的110kV及以上的建设或维保或运营项目的已完成业绩(项目范围:电力工程项目、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项目、送变电工程专业项目、城市轨道交通牵引供电系统项目)。(① 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②须提供与合同协议书项目对应的验收报告或者业主证明文件(需合同签署单位出具)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验收报告或业主证明文件需明确反映完工时间及乙方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③业绩时间以提供的验收报告或业主证明文件所载的验收时间为准)。

3.4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要求:须设置项目负责人1名,为投标人正式员工,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任一类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5      投标人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16年至2018年(近三年)财务会计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应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须提供完整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6      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须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7      投标人须出具信誉承诺书(加盖公章),承诺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隐瞒,虚假,伪造等弄虚作假行为;不曾因其自身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接受备选方案投标。

3.9      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a)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b)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须于2020年5月6日上午10时00分至2020年 5 月 11日下午17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联系方式,邮箱及所投标段)及标书汇款凭证发送至601882941@qq.com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文件费:500元/标段。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汇至如下帐号:

收款单位: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无锡交行河埒口支行

帐    号:3220 0061 1018 1701 76860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2020年 6 月 3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送达指定的投标地点公开开标

6.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和开标地点

无锡市梁溪区清扬路228号地铁大厦2221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官网》、《无锡地铁招标采购门户网站》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无锡市清扬路228号地铁大厦26楼2620

联系人:周浩昊